写在前面的话:一开始是打算写个两三千字,扔个坑在这里的,只是因为是冬天的生日,风觉得扔个坑在这里太对不起她了,于是才想到填完,可是时间太紧了,一个星期七万字,说不赶是骗人的,再加上是第一次写现代架空文,有诸多的毛病是在所难免的。不过,送生日贺礼讲究是诚意。风只是想借这篇文表达跟冬天之间的情谊,没有虐,很亲妈。这是最基本的原则,别的情节设定的合情性,人物走没走形,都没在考虑之列了。再容风啰嗦最后一句:没有冬天,倦倚西风这个ID在北冥也就只是一超级潜水员。很感谢冬天把风在这个舞台上留了这么久。冬天,生日快乐!也祝你永远快乐!(上)红颜薄命。不仅在于生命终止在本不该终止的时候,也在于死后也得不到想要的那种清净,所有一切,事无巨细地都被端到了台面上。掀开顾忌的面纱,每个人都可以做观众,谁都可以来来评上几句,、或幸灾乐祸,或同情怜悯。...
我比别人更渴望,因为从小到大,没有人疼过我,没有人爱过我。从我记事开始,我就是这个府里的小奴才,无父无母,无依无靠。府里的主子可以任意的打骂,府里的奴才也可以拿我来斗乐子,连府里的狗都会来抢我的食物。我不记得从哪天开始,我不会为这些事情哭泣,而学会低头陪着笑脸,来让自己过得舒坦一点。但是当我抬起头的时候,仍然渴望有一个人宠溺的看着我,像王爷对王妃那样,王妃对小王爷小郡主那样。时间消磨去我的一切棱角,唯独让这种渴望越来越强烈。我十三岁那年,老王爷变成了皇帝,小王爷们变成了王爷,我变成了四王爷府里的一个奴才。四王爷是我小时候最羡慕的对象,他是皇帝最宠爱的儿子。那天我有如过去的三年一样,安安分分的在四王府的后院清扫。...
他是公门第一名捕,反被他正在缉拿归案的重犯给抓上了床,还软硬兼施地逼他就范。可恶!他一定要杀了那霸道的家伙!可当三尺青锋在他霸道的温情里化为绕指柔时,一颗迷惘的心又该何去何从?他本可以君临天下,却视权势为无物,将皇位拱手相让兄长,遁迹江湖,醇酒美人,快意恩仇。一次不经意的决战,他捕获了那个冷漠孤僻的男人。捉弄猎物成了他新奇的游戏。然而当他发现自己的心不知不觉间已被猎物俘虏时,面对猎物的逃避和横刀夺爱的皇兄,他是否将再一次退让?第一章[十六夜 玄冰湖 决战 轩辕昊]简简短短十一个字,写在洒金熏香的冰绡薄笺上,一笔一划均力透纸背,夹带着一股狂妄慑人的王者之气,仿佛便要破纸飞出。纸墨间却别有一抹暗香流动,丝丝缕缕,沁人心脾。...
《贴身情人之情诱跷家王爷》by 风之羽 文案: 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自己寻烦恼?心上人跟皇帝阿哥耳鬓厮磨,浓情蜜意著,难不成自己这么肉脚,找不到一株更好的草?于是我们风流潇洒、玉树临风的天皇贵胄的福王殿下小包袱款款,跷出皇宫浪迹江湖追寻美人……哦,不,真爱去也! 跷家了吗?皇帝哥哥摸摸下巴,冷笑两声。正打算要把这个胆敢觊觎“皇嫂”的弟弟打包扔到宣国去当和亲新娘,却没想到这家伙脚底抹油溜得这么快!算了,待嫁的人,让他逍遥两日好了,只是……宣王亲自来了,到哪儿去找新娘子送给他呢? 第一章 绿波堤上,柳絮如雪正纷纷扬扬地在空中乱旋。堤上的人不多、很少、其实数来数去也不过一人而已。也对,这裹是皇城的护城河,除了禁卫的羽林军,河两边的百步之内本来就不许有外人在上面停留。更何况,还是在皇城的大门口。...
作者:思无益 序 夜半正是人声寂寥,风乍起,闲花落尽,正是深秋时候,几株稀疏寒菊在夜色月影下,颤立微风之中。我,独自行走于后宫禁苑,也只有在此时我才会走出宫门。宫中巡逻的侍卫早已有过嘱咐,只要我不离开皇宫,便不会多看我一眼。 走到半路,眼前忽见一白衫少年在湖边顾影自怜,月照人影,零星秋菊,淡淡的笼上一层光晕。许久不曾和人说话,我一时按耐不住,对着残菊孤影,便感慨了一声:“似此星辰非昨夜,为谁风露立中宵?” 那人回头看我,模样竟是非同一般的俊秀,见到我平凡的相貌,沧桑的年纪,先是一怔。“你是谁?”那人问。我微微一笑,看来此人才入宫不久,否则不会不知我这个四十多岁,入夜后还在后宫行走的人是谁了。...
我现在要坦白我人生的两大失足,第一,认识了一个超级无敌霹雳损友萧云;第二,在我老妈夜以继日的轰炸下,光荣成为了一名同志。你又说对了,就是同志的同,同志的志。在我写这篇控诉之前,我问了萧云这样一个问题:如果我用一根硬棒用力地往一个小洞里插,不久之后有|乳白色的液体从小洞里冒出,我感到非常愉悦,请问我在干什么。萧云毫不犹豫地回答我:喝软包装牛奶。老实说,经历了老妈的疯狂教育,面对这个答案,我几乎不知道是我的神经出了问题,还是萧云的精神有毛病。于是,我做出了人生第三个重大决定:我要让萧云做我的小受。萧云问我:“小受是什么?”我回答:“小受就是什么都不用做,饿了有人喂,哭了有人陪,一三五装小白,二四六装皇后,隔三差五玩玩失踪,每逢休假和主人一起喝喝软包牛奶。”...
明玉不知道自己的人生还剩下什么。他手中拿着一个汤匙,他的手在不断颤抖,汤匙中的糖水慢慢地滴在满是尘埃的狼籍的地上,里面不过只是一个圆圆的汤圆,但这并不是什么元宵或者中秋,在昏黄的灯光下汤圆发出圆润的光泽,更显得躺坐在床上的人的憔悴不堪,灰白色的脸仍然可见以往残留的润滑晶莹,长长的睫毛,干燥却依然嫣红的嘴唇,艳红贴身的衣服中包裹着十分年轻却单薄的身子,可惜眼神中却是历尽沧桑的悲凉,他吃下了这个汤圆,这是最后的一个。他努力直起身子,但是一次又一次地失败了,他放声大笑,不一会儿却变成剧烈的咳嗽。一口鲜血喷在艳红的衣服上,很快地与之溶为一体.他开始浑身颤抖,头脑开始模糊。欲洁未曾洁,云空未必空。他看着自己的手,昨日弹奏得一手好琴的手已经被人用夹棍废了,变成了筋骨尽现的像鸡爪一样的怪物,疾病缠身却无人给予医治,就这样明玉的希望一点一点转变绝望,再变成了深入骨髓的怨恨。这一天...
如果爱上一个人,是去猛烈地追求他好呢,还是等着他来追自己好呢?爱情的方式有很多种,不一定要去追求那个人,有时候也不需要等着他来追你。你可以在他必经的路上放一种名为诱惑的饵料,以及一个兽夹,等你所希望的那只小兽落入陷阱的时候,你就可以堂而皇之地出现,抓住他,关在笼子里面……第一章韩漳把老鼠夹子放在屋角,机关上放了一小块蛋糕。“这种破玩意真能抓住老鼠?”“你放心,我家这只老鼠很笨,这种陷阱它一定会上钩的。”越立发誓自己这辈子从来没这么倒霉过。早晨挤车的时候被色狼摸屁股,把那家伙拖到车下狠揍一顿后才知道那家伙本来是想摸他旁边那女孩的屁股的,真是大失面子;中午的时候吃饭请了一个漂亮姑娘共同进餐,却发现钱没带够,幸亏美女比较大方,给两人付了钱才没让他被扣留在那里洗碗;下午的时候上班,由于心情沮丧而把稿件中几个重要地方打串了行,被主编骂得连出去的门都找不到了。...
提着东西爬到五楼,已经有些喘了。楼道里的声控灯有些不灵光,得很用力地跺脚才慢腾腾地亮起来。东西放在地上,摸索出钥匙,开门。进门顺手就开了灯,把东西拎到厨房,一样样放进冰箱里,然后找出以前桂花酿的陶泥酒罐,洗干净,装了水,把带回来的花插上。放到客厅里的时候,左右摆了摆,还站远了看,觉得可以了的时候,身后忽然有异样的感觉。还没等他回过神,已经被拥入一个怀抱。只是小小地意外了片刻,便开心地说:“啊,你回来了?我猜就是这两天……唔……”剩下的话连同他的唇一起被吞没,被激|情地吮咬,舌尖上传来烟草的味道,立刻充斥了整个口腔。他快要不能呼吸了,双腿一阵发软,如果不是腰上强壮的手臂支撑,他一早已经跪倒在地上。每次这个人的亲吻都是这么突如其来,像狂风暴雨,他不过是只孤舟小艇,只能紧紧依附在他身上才能不这么快遭受灭顶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