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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书屋 1999年第四期-第17部分

小说: 书屋 1999年第四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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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守着秘密。”(《博尔赫斯文集》小说卷,127页)此处作者道出了生存的机密:用写作来体验无限,倡导精神,使人虚无化,不断化解无限的宇宙(死的感觉之异化)对人的压力。
  作者在故事的末尾提出解决矛盾的办法并未解决矛盾——这样的矛盾怎能解决?不如说他提出的只是一种信念,这个信念为自己的继续探索提供了勇气,探索本身又会不断地巩固这个信念。每一次的超越,都验证着这个世界是可以认识的。因此作者不无幽默地总结说:“我的寂寞,由于有了这样美好的希望,竟然变成了快乐。”(《博尔赫斯文集》小说卷,127页)
  图书馆的宇宙里有无数的不解之谜,人类每一次向前突进的探索,都会引起更多的谜扑面而来,认识的可能性无穷无尽。但是毕竟,人已经发现了规律,规律对人没有用,但规律将杂乱无章的堆积变成了美的排列,将轮回变成了次序。永不休息的图书馆员将通过创造性的写作进入这个心灵宇宙中去探索,去发现。而最初,又是他的神奇的写作创造了宇宙,创造了规律。虽然他不能马上理解自己的创造物,图书馆的美与不朽却已于不知不觉中将他提升。
  对于他,巨大的幸福和绝望总是同时到来。因此可以说,他的郁闷的故事光芒四射。
  五
  《奇才福内斯》里面所描述的幻想世界是人类自远古以来就聚集、发展起来的那种深层记忆,这是艺术的永远的源泉。这种记忆在遇到特殊环境下的天才人物时往往会爆发出来,构成一个奇妙无比的独立王国,同尘世对峙。朴素而执着的乡下人福内斯就是这样一位天才。
  福内斯究竟是谁呢?他的脸是模糊的,他的个人历史是扑朔迷离的,作者虽赋予他亲切的乡土气息,但他的所做所为又一点都不像这个世界中的人。这就是他。他默默地拿着一株暗色的西番莲,注视着它,目光从不偏移;他在暴风雨中,在乡村的小道上独自奔跑,每时每刻都在心中体验永恒的时间;他从马背上掉下来,摔成了瘫痪,躺在床上成天盯着窗外的无花果树或墙上的蛛网。是啊,他不属于我们的世界,但他恐怕是第一个“人”,他在与世俗彻底断绝了关系之后,开始了另一种真正具有创造性的生活。
  福内斯的彻底觉醒是他从马背上摔下来之后开始的,肉体的功能一废除,精神便得到了解放。当他作为一个瘫痪病人被囚禁在床上之后,世界的本质就在他眼前现出来了。那是怎样一个纤毫毕露的陌生世界啊,在那里面,有魔力的记忆是惟一的,是一切,人只要停留在那里面,就能够“记起”所有他想知道的事。
  “我一个人的回忆比自从世界成其为世界以来所有的人的回忆都要多。”(《博尔赫斯文集》小说卷,149页)
  依仗着意外获得的神奇记忆力,福内斯轻易地超越了语言对人的幻想的限制。他孤独地坐在暗室里,于一瞬间不费吹灰之力就学会了好几种语言。对于常人是不可思议的事对福内斯来说是理所当然的。他在记忆之河的深处漫游,那里是一切语言的发源地,无穷的、丰富的想象就是从那里出来,变成僵死的语言固定下来的。而福内斯的工作,则是将语言还原到它们本来的样子,为了做到这一点,他不得不使用“最纯净”的语言(包括数字)来篡改现有的语言,以表达不可表达的记忆。在这样做时,生命呈现出五彩缤纷的状态,抽象的概念被切成无数活生生的片断,世界中的每一事物都被重新命名,而他,这个头脑异常发达的奇才,只须坐在黑暗中静静地感觉。在他那清晰的思维里,他记起了每座山上每株树的每片叶子,看到了事物腐烂的具体过程、疲劳的缓慢进程,甚至还发现了由生到死的渐变过程,见到了湿度的逐渐变化。这是一个无法再精确的世界,虽然它一闪即逝,不能用语言固定下来。福内斯的幸福就在于停留在这个世界里。他要皈依人类最原始的记忆——那条伟大的河。他愿意总这样沉在河底,一边浏览那些不曾被污染的事物一边被激流冲刷,吞没。当他在南美一个贫穷的城郊小屋里享受这种无穷的乐趣时,没有人比他更能体会世俗对于人的压力了。人是多么的愚蠢啊,他们眼不明,耳不聪,头脑不灵,他们最可怕的地方在于不断忘记,把一切都忘光了,只会像木偶一样说着僵死的语言。福内斯为了抵制腐朽的文明,长久以来拒绝像世人那样思考,所以用世人的眼光来看,他那繁杂的记忆库里似乎只有一连串的单个事物的罗列,没有抽象,没有归纳。
  福内斯坐在他那幽静的院子里的黑屋内,带领世俗中的“我”到他那神奇的王国里漫游了一夜。他的话使“我”明白了:他虽被囚禁在床上,却是真正的自由人,一个眷恋着尘世不肯离去的圣徒。因为他那具有穿透力的目光早就看出了,希望正好在、也只能在人自己身上。他必须同人隔开,又必须留在人间;他终生关注着时间,却知道时间是属于人的,否则的话,他又何以能够想起比如说像“路易斯·梅里安·拉斐努尔、奥利马尔、硫磺、鞍垫……”等等这些词来呢?就是他所进入的深层记忆,也经历着真正的历史发展啊。作为人类最优秀分子的福内斯,也许是上天赋与他白日做梦的使命,受难的使命,不然他也不可能从马背上摔下来,抓住这世上独一无二的幸福了。将事物一个一个地重新命名,较之从前充当人们的计时器的生活,又有了质的飞跃。尽管说出的名字一闪即逝,但“说”本身给他这个穷汉所带来的上帝似的感觉,又岂是俗人可以体会得到的?福内斯的本领也不需要验证,他那固执的存在曾使我们大家无比的惶惑、内疚,他那张模糊的脸曾使我们震惊,这就够了。在我们大家的记忆中,他同时在彼岸又在此岸。现在我们可以猜出他的历史了,他属于那个比埃及还要古老的家族,那个在地球上永远繁衍着的家族。
  六
  《阿莱夫》这篇故事的调子十分伤感。主人公“我”失去了美丽的情人贝亚特丽丝,她临终前消除不了的痛苦留在了我的心上,使我无法排遣。我不断往她家中跑,其实只是为了一次次刷新这痛苦,但一切都是隔膜的,我永远失去了贝亚特丽丝,我也不可能将痛苦在我心中固定下来,因为它会被时间所消磨。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我同贝亚特丽丝的表哥达内里熟悉起来。
  作者对达内里的描述充满了幽默和反讽,但还是不难看出他究竟要表达的是什么。达内里是一个内心充满了矛盾的狂热的人,他有一个最大的妄想,就是要将文学的功能提到无限的高度,并在自己狂放的诗歌里超越语言本身,达到极限。而从表面看,他浅薄造作,有点自恋狂,作品有拼凑之嫌,说话也自相矛盾。一开始我就和达内里不相通,我们各自的思绪南辕北辙。达内里在谈论永恒,我却认为他在玩弄词藻;他在自己诗中的想象空间里飞翔,我却认为他的诗空洞苍白;他雄心勃勃地要表现整个地球,我却发现他有精神病。达内里的行为也是前后矛盾的。比如他刚刚抨击了作品的前言癖,接下去马上又希望一位有声望的学者为他即将出版的长诗写前言,还逼着我去替他做说客,同时又担心自己的创作得不到很好的理解,于是对我反复强调他的作品将要有十全十美的形式和严格的科学内容,“因为在那个优美比喻和形象的花园里最小的细节都严格符合真实”(《博尔赫斯文集》小说卷,331页)。他用他使我深为厌恶的行为麻烦了我之后,自己却又将这件事忘了个一干二净,再也不提起。达内里的这种反复无常正是艺术家对待自己作品的特征。住在世俗中的艺术家,不论他是多么的为矛盾所困扰,他终究有自己的正事要干。不久之后达内里的事业就暴露在我面前了,这件事是达内里给我的真正的馈赠,由于我的长期不变的痛苦,也许还由于我对贝亚特丽丝的忠诚。这位奇怪的表哥为我无望的精神提供了意想不到的出路。
  达内里经营的事业就是阿莱夫,黑洞洞的地下室里那闪亮的小圆球。阿莱夫是什么呢?它是一切幻想的发源地,又是包罗宇宙的奇迹。从它里面可以延伸出无限的时间,人在身临其境的同时自己也成为了无限。阿莱夫,难以理解的阿莱夫,它是一切,又是每一个,它玲珑剔透,又残忍无比,它在我面前打开了一个新世界,我看见了美中的丑,生命中的死亡。我,这个从狭窄的世界里走出来的头脑狭窄的人,我哭了,为人的悲哀,也为人的幸运。是的,我和贝亚特丽丝相遇了,那种相遇却是我承受不了的——因为美的真相是死亡。一走出阿莱夫,大千世界便如山一样压过来(“它饶不了任何人!”),我请求达内里离开世俗,皈依到乡村的宁静中去;一走出阿莱夫,生活就变得不可能了,我在每个人的脸上看到了死亡的印记——那是我在阿莱夫里见过的脸。幸运的是我拥有遗忘的武器。
  因为有阿莱夫,达内里终于完成了他的长诗,并获得了成功。乡村的宁静与这成功无关,因为阿莱夫不属于宁静,它只能是喧闹的城市中地下室里的黑暗处那烦人的存在。达内里就是在同阿莱夫一道与外面世界抗争的过程中,写下了那些永恒的、不为我所理解的诗篇。
  阿莱夫使我战胜了旧的悲哀,找到了精神的出路,但阿莱夫的认识论将我带进更深的悲哀,所谓的精神出路原来是炼狱。我终于懂得了阿莱夫。阿莱夫的无处不在,正如同宇宙的无处不在,把耳朵贴在石柱上,就能听到宇宙繁忙的声响,而阿莱夫,它是宇宙的镜子。每一个人,只要他去看,就能看见阿莱夫。只可惜人的生命和记忆都是短暂的,要不断看见阿莱夫,就只能不断刷新记忆,制造创伤。然而即使这样,我也还是在歪曲和遗忘贝亚特丽丝的面貌,因为终极之美是达不到的,它只存在于瞬息即逝的片断里。哪怕如达内里这样的艺术家,也只有生命的某一时期受到阿莱夫的纠缠。但是渴望与痛苦,就是阿莱夫要求于人的,阿莱夫就是为了这而呆在地下室里的。

  您高寿,梅玖相公

  
  ? 陈四益 文/黄永厚 画
  ——————错读儒林
  梅玖真能活。要按《儒林外史》所写的时代,他生活在明朝;按作者吴敬梓的时代,那是清朝;可是,直到今天还常常见到他老的身影——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场合。老先生高寿,比“自信人生二百年”还多出了二三百年去。
  他不算大人物,是个不起眼的小角色,在《儒林外史》里,也仅是昙花一现,不曾唱过大轴儿,但有个性,有特色,叫人一面难忘。他当年该是穿一袭青衿——明清时期秀才的服色——亮着身份的。今天的服饰多元化了,他也早已更换了新装。皮尔·卡丹之类高档服装他或许没有钱去买,但仕奇西服,保罗、鳄鱼、阿迪达斯,准定有好几件倒着穿,管他是正牌还是冒牌呢。不然,按今天的说法,便不够份儿了。
  梅玖写过几篇文章,破题、承题勉强还看得过去,所以进了学,成了秀才。到了今天,他在县报、市报上也登过几块“豆腐干”。为了这“豆腐干”他进贡了多少,难于细考,兴许编辑念他是个乡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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